第48章(2 / 2)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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  《继书》上写的清楚,“王宁氏如意,青洪愿过,族人同诺,并无争碍,俱愿出名定嗣孙。自定继以后,青洲所有遗产,公同议定,概归嗣子瑾与亲女女顺娘共有。至瑾教训、读书、婚娶等事,应由嗣祖母主持,氏家亦不干涉。但愿嗣孙从兹孝养嗣祖母,勉尽孙职。勤俭持家,克承先志。子孙蕃衍,瓜瓞绵绵。实氏所厚望焉”。
  他对十二房还有的义务,就是生父生母逝世后,尊人情守制一年。小崔氏病故多年,王青洪么,正置壮年,没甚意外的话,二、三十年轮不到道痴尽“义务”。
  已经不是十二房的儿子,十二房的亲长还送来“馈赠”,显然是“待喜下慈爱”,有照拂已经出继的儿孙之意。而且,以他们自持身份的性格来说,这份“馈赠”绝对不轻。
  用意并不坏,可道痴却晓得不能收。虽说总共才相处几日,可是他也瞧出来,王崔氏与王青洪都是自说自话、刚愎自用的性子。今日能以长辈的身份送东西过来,明天就能继续打着长辈的名义对他的事情指手画脚。那样一来,道痴出继,就成了笑话,同养在外宅又有什么不同?
  可是有“长者赐,不可辞”的话,道痴又是出继第一日,要是明晃晃地拒绝十二房的好意,倒显得他“不识好歹”。道痴只能将它们当“寻常馈赠”大方收下,并且客气地请李忠待自己向几位长辈转达谢意。 ↑返回顶部↑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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