昭昭之华 第33节(2 / 4)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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  她之前便听柳玑说过,昭华县主是会剑术的,曾经还亲手杀过人,是心狠手辣的人。
  在小禾眼里,最善良的贵人,他们的善良,也只限于对和他们同阶层的人而已,对普通百姓,他们却是可以当“非人”对待,善良不及下人,所以县主“心狠手辣”,倒并没什么奇怪,而她会剑术,亲手杀过人,小禾则以为她只是举着剑,杀了被绑缚的手无还手之力的人而已,没想到,她居然是真的有些本事。
  小禾让人守好三名人质,又严厉吩咐,虽然她绑缚了这三个小孩,但这三人也是客人,不能侮辱,得到保证后,她才带着人从中舱去甲板,而她又吩咐,不能将船划回上游码头。
  现在只是县主一人上了船,要是把船划回上游码头,那场面定然对他们更不利。
  小禾从柳玑处受命,是要把昭华县主和南郡郡守的女儿作为贵客带走,这是长沙王的意思,所以,他们并不敢真拿李旻怎么样。
  不管长沙王是要拿李旻那小女娘做什么,他毕竟都还是李旻的堂叔祖,他们自己一家人内部,也许会闹得不可开交,要是真有外人去欺辱家中女眷,说不得又是另一回事了。
  小禾从船舱出来,到了甲板上,一眼看到了扣住柳玑脖颈,把她提起来的昭华县主,当即也有些傻眼。
  这是小禾第一次实实在在见到这位她听了很多本人“闲言碎语”的县主,她本来以为那些讲的有关这位县主的闲话多少是不实的,夸张的,哪想到,这位县主真的就是那样。
  她之前听柳玑说过,这位县主心狠手辣,会剑术,亲手杀过人。
  她又听南郡郡守府里的乐伎仆婢说,县主虽然貌美,但长得过于高了,且性格强势霸道,比之男子更英武豪迈,是以才不得郡守宠爱。
  待到了当阳县,那三名乐伎去拜见过县主后,又说县主长得美艳,雍容华贵,也温和,是有主母之态的,不过,她们当然还是怕她。
  现在看来,这位县主果真就是长得很高,而且很美,非是弱小女子的娇美,而是雍容美艳的漂亮,加之气势十足,非常让人折服。
  再说,小禾很矮小,她判断自己只到县主胸口那么高,在这样的体型比较下,她要和对方对抗,非常吃亏。
  此时县主一手就能把柳玑的脖颈扣住把她提起来,让柳玑只能勉强垫着脚保持平衡才能不窒息而死,而县主另一只手还从腰上拔出了一柄寒光凛冽的长剑,那长剑一看就是好剑,在晨曦中闪着光,吹毛可断。
  这种情况下,即使是自诩“武艺不凡”“身如灵蛇”的小禾,也不敢和她对抗上。
  小禾从小就随着母亲在江湖上走动,杀人不少,所以一眼就知道哪些人可以惹,哪些人惹不得。
  小禾出现,其他人便自动为她让开一条路。
  元羡一眼看到了她,只见这个小女娘约莫十七、八岁,或者年纪更小,头发编成辫子,穿着窄袖衫和布袴,襦裙较短,身形娇小,但是矫健,皮肤微黑,五官突出,像是山里蛮夷和当地人的混生子。
  元羡看着她,说:“你们不怕我杀了她,是吧?”
  她只稍收紧手,柳玑就痛苦得更厉害。
  元羡手里握着剑,而她其实不用剑,就足以靠气力杀了柳玑。
  虽然柳玑已然成为元羡手里的人质,但小禾并未因此流露出丝毫异色,她笑嘻嘻道:“县主果真厉害,闻名不如见面。”
  元羡没搭理她这寒暄,说:“你是什么人?为何要带走我的女儿?”
  小禾说:“我不过是接了一次委托而已,原因为何,我哪里知道。”
  元羡说:“既然如此,为何不把船划回码头?”
  小禾道:“码头上都是你的人,我们把船划回码头,不是自投罗网?”
  元羡说:“冤有头,债有主!我找你们这种人的麻烦,又有什么意思,既然长沙王可以雇佣你们,那我也可以雇佣!我甚至可以出比长沙王更高的费用!二十万钱够吗?”
  “啊?”小禾还是年幼,经验不足,听到元羡直接提到“长沙王”,瞬时愣了一愣,她不知道元羡怎么就已经知道了是长沙王要带走她女儿,她便又多看了柳玑一眼。
  除此,那些船工在江上跑生活,一条船载人渡江,也只有五十钱而已,二十万钱,即使对她来说,也是大数目。她不心动,周围还有帮里的其他人,这些人会心动。
  再者,他们是受了长沙王的委托不假,但他们都是没有见过长沙王本人的,长沙王也不会见他们。 ↑返回顶部↑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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