第53章(3 / 4)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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  而且吧,这种死法还有一个好处——查不出来。
  到时候赫连渊两腿一蹬,谁能想到是因为自己在他枕头底下塞了个小人儿呢?只能归结为天妒英才,英年早逝。
  完美。
  长孙仲书在脑海里迅速检索着以前看过的“弄死老公的一百种玄学方法”。
  最经典的,莫过于“扎小人”了。
  这就叫厌胜之术。
  操作简单,成本低廉,隐蔽性强。只需要受术者的生辰八字,再加上一点贴身之物,比如头发、指甲什么的,缝进布偶里,然后……
  嘿嘿。
  生辰八字倒是好搞,当初婚书正儿八经写着,他扫一眼也没忘。问题是……怎么薅赫连渊的头发?
  赫连渊的头发,看上去很结实,摸起来也很结实。
  长孙仲书伸手在枕头旁边摸索一圈。
  太结实了。
  怎么被子里也没掉几根呢?
  长孙仲书自觉现在自己像一只潜伏在夜色深处冷静打量猎物的狼,借着帘帐缝隙隐隐漏进的月光,从被子探出半颗脑袋,审慎地观察着赫连渊的头发状态。
  嗯……挺黑的,挺长的,发质有些硬,摸他狗头的时候微微有些扎手,但是三两根落到自己颈窝里的时候,又痒得有些过分,涟漪似的,一圈一圈漾开,若有若无地挠到心口……
  赫连渊依旧睡得极沉。这么一大只,警觉性却有些欠缺,睡得跟死了一样。
  长孙仲书稍微用手肘支棱起身子,垂着眼睛,面无表情地盯着他披散在枕上的一头乌发,眼神逐渐变得幽深而危险。
  赫连渊,你的头发,我收下了。
  *
  这一整天,赫连渊都觉得自己像是飘在云端上。
  虽然早上那场“亲密接触”无疾而终,但这是一个信号,一个良好的开端,一个让他坚信“守得云开见月明,一声兄弟一生情”的伟大里程碑。
  所以当晚上回到王帐,看见长孙仲书并没有像往常一样倚在榻边翻书,反而主动迎上来的时候,赫连渊觉得自己已经快要幸福得晕过去了。
  “回来了?”
  长孙仲书站在桌边,手里拿着一把陪嫁的玉梳,神色淡淡,但语气却比平时柔和了至少两个度。
  “嗯!回来了!”赫连渊大步流星地走进来,把手里的马鞭往旁边一扔,眼睛亮晶晶地盯着老婆,“今天怎么没休息?累不累?”
  “不累。”长孙仲书摇摇头,视线若有似无地飘向赫连渊的头顶。
  那一头浓密、乌黑、看起来就很强韧的头发。
  好头发。
  一看就是那种很难拔、但是一旦拔下来肯定效果拔群的媒介。
  “你的头发乱了。”长孙仲书昧着良心说道。 ↑返回顶部↑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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